一、理賠細則
當包裹價值超過3000元人民幣,我們建議您購買保險,保價服務只對中轉途中丟失(海關罰沒非方圓所能影響不在保價範圍內)的情況賠付,運輸途中損壞參照以下與易與非易損物品理賠說明。
1. 丟失理賠條款條款:
1) 普貨類未購買保險:退運費,憑商品購買價值賠付,最高3000元。
2) 特貨類未購買保險:退運費,憑商品購買價值賠付,最高1000元。
3) 貨物已購買保險:退運費,憑實際保價金額賠付。
2. 易損物品界定:
除常見易損物品如易碎物品如玻璃或瓷器類製品,電子類如顯示器、手機、數碼相機等貴重物品,及其它液體類、食品類等,其它物品界定是否屬易損物品參照順豐關於"易碎、易損、貴重物品類型"的說明。
1) 當不確定所需集運的物品是否屬于易損品或價值較高時,請提前諮詢客服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3. 易損物品理賠說明:
1) 請在發貨前與商家強調加固內外包裝,我司在包裹發出前如發現包裝明顯不符合長途運輸要求時會使用膠帶纏固其外包裝中明顯易受衝擊的地方,並不重新拆開打包。
3) 易碎易損物品破損情況我司原則上無法負責。
4. 非易損物品理賠說明:
1) 簽收前:實際情況中台灣快遞公司大多不同意收件客戶開箱驗貨後簽收,所以客戶如發現外包裝明顯破損請直接拒收,並並聯繫客服查明何種原因破損,大部分情況下外袋破損因海關開箱查驗所致。
2) 簽收後:
a. 產品包裝完好代表方圓在集運中轉途中已盡責,不再接受任何理賠申請;
b. 產品無法正常使用時,根據運單運費的3倍按損壞部分佔總價值比例賠付,如運單總價值低于運費3倍,最高不超過產品實際價值,已付運費不再接受理賠。
c. 如某一運單內所有物品價值500元,集運運費100元,假設內有價值50元的保溫杯明顯破損,則方圓賠付100 x 3 x (50/500) = 30元;如整個運單損壞,最高賠付300元。
5. 品名預報:
虛報或瞞報包裹內件品名,造成海關罰沒、罰款或產生退件,須自行承擔壹切損失或費用,請特別注意。
6. 高價值產品:
我司不承運高價值物品(如黃金、鉆石、貨蔽等),藏匿此類物品由此導致的任何問題,請自行承擔。
7. 時效理賠與界定:
1) 從付款時間到台灣用戶收到包裹(島內快遞公司簽收時間),全程超過30天,憑付款截圖申請運費賠付。
2) 如包裹狀態壹直未更新,從付款時間到台灣用戶收到包裹,全程超過60天,按第1條丟失理賠標準賠償包裹訂單金額。
註:
1) 如只是產品外包裝破損、外觀輕微刮擦或其它不影響正常使用的情況不接受理賠。
2) 以人民幣賠付,僅支持等額充值賬戶余額或轉賬到支付寶賬號、國內銀行卡賬號。
二、免責聲明
以下為免責條款,不在承保範圍之內。
1.由於自然災害、戰爭、暴亂等不可抗力造成的。
2.由於清關時效、航班延誤、客戶延遲付款、快遞延誤、收件人信息錯誤等而導致的貨物性質變化,過保質期、過保修期。
3.對其他非我公司原因產生的直接損失或間接損失,我司不承擔連帶責任和賠償責任。
4.寄遞的包裹違反寄達國規定的,經主管機關沒收或依照有關法規處理的。
5.大陸電商錯發、漏發等。
6.由於清關時效、航班延誤、客戶延遲付款、快遞延誤、收件人信息錯誤等而導致的貨物性質變化,過保質期、過保修期。
7.因客戶沒有及時確認及支付運費、海關稅金等導致的延誤。
8.因客戶疏忽,貨物入庫超過3個月未確認支付發貨的,方圓集運將對該貨物做棄貨處理,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9.超出受理時限的索賠申請。(貨物進入方圓集運倉庫後,超過160天未收到貨物並且客戶未提出索賠的)。
10.
因托運商品的本質通過加固無法避免損壞(如液體維生素等)、瑕疵、特性或固有缺陷、貨物本身包裝不良、自然性質、 內在缺陷在運輸過程中造成的損壞、泄露等(陶瓷、玻璃、液晶顯示屏等易碎品,無論加固與否,可保丟失,但不保破損。)
11.稅金為海關收取,如發生理賠,不予退還。
12.包裹正常簽收表示轉運全程的終結,正常簽收後的包裹提出遇險索賠請求,我司不予受理。
13.禁運物品或不承運商品,由大陸快遞公司造成的遺失、破損、泄露等。
14..禁運商品我們不予發貨,執意發運的,壹切後果自負。
三、索賠方式
1.
理賠方式為郵件。發送郵件至:******@56sys.com,標題格式為:運單號+旺旺ID號+理賠項目。如:“*****5400011111+ABCDE+破損。
2.
簽收時,務必與快遞員當面驗貨,如發現貨物短少、破損請聯系快遞員開點貨清單和破損證明, 24小時內聯系客服理賠(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後,我司將在收到郵件後8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上報,並給予您答復及理賠款項。 備註:理賠資料需完整才可賠付。開拆郵件記錄單要求:
a.快遞員必須要簽名,派送站點蓋章;
b.必須要有快遞公司單號;
c.
破損和丟失情況要提供詳細描述,並提供購物訂單截圖 (包含大陸快遞單號和金額)和購物網站, 破損照片(倘若提供憑證不足將影響理賠結果)。
四、不承保範圍
1.現金、支票、票據、單證、有價證券、信用證、護照以及藝術品、金銀、珠寶、首飾、鉆石、玉器、文物古玩。
2.魚粉、菜籽餅、地瓜幹、花生、各類糧食飼料、原糖等有自燃特性、易腐易蛀物品。
3.中國大陸境內無修復或定損技術能力和相關配件的精密貨品。
4.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衛星、武器彈藥、軍用品。
5.動植物、海貨、鮮活貨、需冷藏運輸的貨物。
6.艙面貨(集裝箱運輸方式除外)。
7.裸装或散装运输货品。
8.返修、在用货物、旧货、二手货品。